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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,癌症已不可怕,可怕的是龐大的抗癌費用,康健人壽推出「新加倍守護」防癌險,非癌症身故100%還本

 

根據衛生署2008年死因統計資料,癌症已連續27年成為國人十大死因的榜首,但癌症是可以預防的,因此,為了遠離癌症,讓全民都能擁有健康生活康健人壽特別與癌症希望基金會、響應世界抗癌聯盟(International Union Against Cancer,UICC)2012「攜手合力就有可能(Together it is possible)」舉辦「與癌奮戰、缺一不可」健康同樂會,藉此呼籲社會大眾關心健康,裝備防癌抗癌行囊,勿當癌症共犯。


康健人壽自2011年起即啟動與癌症希望基金會的三年贊助計畫,2012年於台灣康健日再度與癌症希望基金會共同舉辦「健康同樂會」遊行健走與公益園遊會活動,不僅鼓勵員工走上街頭為抗癌發聲,康健人壽也再度以企業力量捐助100萬,並發動員工及其親友共同為癌症希望基金會籌募150萬元善款目標,贊助大專組罹癌家庭子女獎助學金。除定期舉辦員工慈善募款活動,康健人壽鼓勵員工能善用「有薪志工假」,身體力行從事志工服務,至2012年底預計就有累積近千人擔任過企業志工,服務公益及弱勢團體。藉由此次活動,期許能達到提升防癌、抗癌及癌症關懷服務,為癌症病友們注入更多正面能量與活力。

 

康健人壽的「新加倍守護」防癌險,非癌症身故100%還本,不必費時收集一堆單據,防癌險理賠程序簡單初次罹癌,最高理賠150萬,特定癌症最高300萬,為家人與自己提供適切的經濟保障。

 

以30歲的林小姐為例,於民國99年12月3日投保康健人壽新加倍守護防癌險專案,她選擇年繳方式平均每天不到30元,保險期間15年,保額150萬的保障。如果陳小姐於民國101年4月(第二保單年度),經醫院診斷初次罹患原位癌,即可申請理賠保險金額10%:15萬元,契約繼續有效。若林小姐不幸於民國102年1月(第三保單年度),經醫院診斷初次罹患胰臟癌,林小姐只要檢附醫生診斷證明及病理報告,就可申請初次罹癌保險金150萬。因為胰臟癌為特定癌症,她還可多申請一倍的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險金額150萬元。 (理賠後契約即終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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